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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麗芳 由於自己沒有真正的從法理上認識法,人心重,被邪惡鑽空子,在派出所和勞教所寫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和“三書”,現聲明作廢。由於帶著急心、幹事心和為了證實自己的執著,結果被邪惡非法拘留判刑。在邪惡的高壓下,我在口供上簽了字、按了手印,還被強行照相。我愧對師尊與眾生。嚴正聲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信師信法,緊隨師父做好三件事,一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20/1668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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