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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常彩霞 二零零二年,在邪惡的高壓下,主意識不強,怕心嚴重,我毀過大法書。我非常後悔。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,全部作廢。在以後的修煉中要多學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月11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20/1668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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