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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虎城 我於1999年得法。2003年末冬季的一天,我上班的路上遇到那些惡人,它們把我帶上車要去我家,到我家它們就非法搜查我的房間,當時就發現關於法輪功的書和很多在網上下載的資料等等,馬上把我帶到派出所,非法關在一個黑黑的小房間,把我打得渾身是傷,動彈不得。在高壓下,我向邪惡妥協,找我們單位的領導代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書”。後來,在邪惡的逼迫下,我一次又一次的違心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嚴正聲明:在邪惡迫害時所說、所寫、的一切對師父不敬、對大法不利的話和事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走好師父安排的路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20/1668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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