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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道芬 我在2001年的一天,因去同修家開法會被人舉報。惡警到我家非法抄家,抄出了一些大法資料和書籍,並把我非法帶到公安局。在邪惡軟硬兼施的高壓逼迫下,邪惡叫我做甚麼,我都做了,印手掌印和指紋,寫“三書”,又多次在它們寫的東西上簽字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配合邪惡所說的、所寫的、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24/1670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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