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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永富 我97年得法。99年7.20後,停止修煉三年,還說了些對不起大法的話。2006年11月27日,邪惡來非法抄家,任它們亂抄亂拿,沒有保護好師尊的法像和大法書、大法資料和有關設備。現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24/1670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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