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清蓮 九九年七二零時,在邪黨人員逼迫下,在他們寫的所謂“不煉功”的材料上簽了自己的名字,並交了兩本大法書,在個人修煉的路上留下了可恥的一筆。現在聲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,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聽師父的話,勇猛精進,做好三件事,救度眾生世人,加倍補償給大法帶來的損失,圓滿隨師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26/167206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