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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雅軒 2007年7月29日,被邪惡綁架到拘留所迫害十五天後,強行押送往勞教所迫害。在師父的呵護下,經勞教所和公安醫院檢查身體不合格,又被拉回當地拘留所繼續迫害。在迫害期間,在釋放我那天,惡警拿出一張打印的所謂“保外釋放通知單”,叫我簽字,我就簽了。嚴正聲明:在“釋放通知書”上簽的字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28/16731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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