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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魏興華 我是九八年十月份得法的。邪惡迫害後,由於怕心我向邪惡“保證”過,寫過“不煉功保證”,而且多次跟同修說過“不煉了”。聲明:以前向邪惡“保證”的所說、所寫、所做全部作廢。按師父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28/16731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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