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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高愛華 2007年10月30日下午4點多鐘,市國保大隊打電話給我,讓我去拿上次罰款的發票,搞的我家人都很緊張。最後我還是去了,而且還簽了字,我丈夫還代我按了手印。通過向內找,我發現自己內心深處有怕心、求安逸心、軟弱心和對情的執著,關鍵時正念不強。嚴正聲明:我簽的字和我丈夫代我按的手印全部作廢。我今後要多學法,堅定實修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30/1674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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