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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光治 我在2006年2月11日,被惡警從家中強行帶走,被無端的關押二年。由於受情面、熟人的左右,我的人心出來了,結果寫下了“三書”,做了可恥的、愧對師父和大法的事。我對不起師父的苦心救度,特此聲明:在勞教所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以後要堅定的走好每一步,按師父的要求去做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30/1674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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