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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朝華 1999年7月20日中共邪黨迫害大法後,我被迫參加了本係統組織的洗腦班,寫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“保證”。通過學法,我明白了自己的生命是師父給的,是大法給的。我很後悔當年向邪惡寫了“保證”。嚴正聲明:以前向邪惡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今後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,跟隨師父修煉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30/1674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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