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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桂林

    我於1998年得法。今年七月十二日被公安六惡警綁架到看守所迫害十五天。在看守所,邪惡逼我按手印,我蓋了手印。回家那天,邪惡又叫寫“心得”,我就叫人寫了,配合了邪惡。嚴正聲明:我在看守所向邪惡所寫的一切作廢。以法為師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2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1/16750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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