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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洪梅 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三日至五月十九日,曾被派出所綁架。在被綁架期間,配合邪惡作了筆錄,並簽了自己的名字。聲明:筆錄內容中所有背離大法的話及自己的簽名全部作廢。助師正法,跟隨師父堅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2/16759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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