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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宋炳梅

    我於九八年得法修煉,從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後,我曾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。在高壓迫害下,由於怕心太重,我違心的寫了“三書”,按了手印,還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。嚴正聲明:在神志不清時所說、所寫的有辱大法名譽的語言文字全部作廢。堅信師父,堅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5/16775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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