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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蒲國維 99年7.20邪黨迫害法輪功,派出所、單位逼迫我交大法書和音像資料,並要我寫“保證”。因有怕心,我聽了他們的,交出了大法書籍和資料,並燒燬了四箱學員抄寫的大法書、師父經文和學員修煉心得體會等。2000年6月,因參加集體煉功,我被抓到洗腦班關押了9天,被逼迫寫了“保證”,我老伴被送勞教三年。在被勞教期間,老伴要我給她把大法書、資料交出去,並把證明給她帶去,說就會被釋放回來,我就照她的要求辦了。2003年,公安分局夥同派出所來抄家,抓捕我老伴,他們逼我在抓捕證、抄家證上簽字,我也簽了。這回他們又給老伴定了三年勞教,但因身體檢查沒通過,不收,又被返回當地。公安分局找我寫“保證”,要我看住老伴,不讓她做傳播大法的事,我就給分局和單位610寫了。所有這些事情都是在警察和610的逼迫下做的,這也是自己學法不深,對師對法不堅信造成的。我一想起這些事就揪心的難受,特此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。我把這些沉痛的教訓牢記心中,今後要認真學法煉功,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救度眾生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8/1679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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