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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史春霞 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,我被綁架到公安局,因有怕心,怕被勞教,怕失去家庭及一切名和利,被邪惡鑽了空子,寫了“保證書”,還險些出賣了同修。回來後,我又燒了不少週刊。嚴正聲明: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8/1679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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