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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余佩珍 今年八月十八日我和同修回娘家講真相發資料時,被當地惡警綁架到縣看守所。當惡警逼問資料來源時,我沒有說,當他們恐嚇說要給我判刑時,我起了怕心,講了“不再發資料”的話,並由我外甥幫我寫了“不煉法輪”的保證。為此,我今天嚴正聲明:我在看守所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寫的東西,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一定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10/16799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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