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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加瓊 二零零三年,派出所惡警到我家抄家時,“它們”寫了些甚麼我當時也不知道,糊里糊塗的簽了字。我現在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論,全部作廢。好好修煉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努力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,圓滿隨師還。謝謝師父對我的慈悲呵護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17/16847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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