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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趙京春

    九九年7.20以來,在派出所寫過、說過“不煉功、不上訪的保證書”,被迫上過三次電視錄像,說過對大法、對師父不敬的話;在派出所惡警威逼高壓下,被迫踩過師父法像;在邪惡的洗腦班說過、寫過對大法、對師父不敬的話。在派出所、公安局、看守所、勞教所做過的詢問筆錄,迫於壓力下說、做過“不煉功保證”,出賣同修。在工作單位,由於怕失去工作,被迫說過、寫過“不煉功、不上訪”的保證書。在二次被非法勞教期間,被迫害寫過的“保證書、悔過書、決裂書”及所謂的“揭批大法的文章、改造日記”,配合邪惡搞的所謂“考試試卷”及“作業”。在勞教所期間,被惡警逼迫說過“不煉功、不學法、不傳經文的保證”及“遵守所規、隊紀”的話,被迫背“所規、隊紀”等。在壓力下向派出所、公安局、政法委610、街道辦事處、工作單位、勞教所、看守所向邪惡妥協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跟師父走,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12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20/16868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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