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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春梅 我在98年,曾向反對我修煉的丈夫“保證不煉了”。致使其後來嚴重干擾我修煉。99年後,大法遭迫害時,我曾向工作地方的管理人及家�堛漱膜膚t糊其辭的“保證不給他們帶來麻煩”。現嚴正聲明: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定正念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20/1686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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