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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希廷 我於1996年10月份得法。1999年7月22日晚進京正法,8月3日被當地公安送進“強制洗腦班”。8月末回到家,在“洗腦班”期間,被常人的觀念和情帶動,配合了邪惡,做出了許多違背大法的事。 99年10月18日下午,我被惡警帶到辦事處,區人大主任問我是否還煉法輪功,我說煉,並向他們簡單地洪法。當晚就被惡警送進“洗腦班”,11月21日回到家。在“洗腦班”,由於對法不堅定,被觀念控制,寫了所謂的“保證,悔過書、揭批材料”等。2000年2月1日半夜,我夫妻二人又被惡警誘騙進“強化洗腦班”,3日晚(第二天就是大年三十)交1000元保金(去要多次至今未還)放回家。我一進“洗腦班”開始,就想如何想辦法回家,由於利益之心沒放下,又配合了邪惡。2000年農曆四月初八前半個月,我又被強制送進“強化洗腦班”,又被非法關了一個多月。由於對法認識的不清,看不透事情的因由,被執著心帶動,做出了許多做為一個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錯事。 現在回顧以前被舊勢力利用時的所作所為真是悔恨不已。通過學習師父的新經文,我更加清醒地認識到了正法的嚴肅性,救度世人的緊迫性,清除破壞法的舊勢力的必要性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想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東西,包括那些在高壓下強迫寫的“保證書、悔過書”和誹謗大法及師父的一些言論及“材料”全部作廢。全面否定邪惡的舊勢力對我的一切安排和迫害。今後我要緊跟師父的正法步伐,真正起到正法粒子的作用,更加努力地講清真相,洗刷掉因做錯事給修煉留下的污點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影響,兌現史前的誓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5/225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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