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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翟淑芝 我是一九九四年得法的。“7.20”之後,邪惡到我家把部份大法資料給抄走了。由於當時自己有怕心,沒有阻止邪惡。還有一次,晚上十點多鐘惡警來到了我家。惡警走後,我兒子由於怕心把大法書籍也給燒了。聲明:我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26/1690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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