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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鳳梅 惡警到家把大部份大法書、恩師法像、法輪圖和煉功點的旗,都拿走了,我配合了邪惡。在2002、2003年間,把部份“週刊”和師父國外講法和經文等燒了。惡警與街道的人員到家�媗�填表,我也簽了字,配合了邪惡。惡警到我家�堥荂A問我:“還煉不煉了?”我說:“煉。”它們就把我非法帶走了。到派出所後,在它們寫的“保證”上簽了字。聲明:我以上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30/16917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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