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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青竹 2002年時期派出所的警察到我家讓我抄一段報紙上的字,我沒有抄寫,後來又說你寫“在家不出屋”、又取手指文,當時正念不強配合了。嚴正聲明: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31/1693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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