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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溫凡、黃志強 我倆於99年10月25號去北京和平請願,回來後卻被邪惡的系黨委書記和學院保衛科的人交給派出所,這樣,我們就被強行非法行政拘留15天,期間,我們拒絕放棄修煉,並向監室的人講清真相,有很多有緣人瞭解真實情況,他們也看到了大法弟子的表現是那麼的正、那麼的善。由於在三次提審中,我們一直堅持自己偉大的、正確的信仰,拒絕放棄修煉,因此行政拘留15天後被非法轉移至看守所刑事拘留。 由於學法不深,主要是放不下根本上對人的執著,在怕心及親情的干擾下,在想借迫害大法撈點政治資本的惡警採取流氓手段——威逼、欺騙、高壓、打罵下,我倆非常痛苦地、極不情願、違心地寫了作為正法弟子絕對不應該、也絕對不能寫的“悔過書”,給大法帶來不同層次的負面影響,辜負了慈悲、偉大的師尊對我倆的一片苦心;作為正法弟子,這是不可容忍的恥辱,是我倆修煉路上的一個很痛心的污點,是我們永遠的深深痛悔! 溫:出來後,我一直很痛心給法帶來的負面影響及給自己修煉路上留下污點,為了儘可能的挽回自己給大法造成的負面影響,寫了一份“嚴正聲明”,表達了自己深深的痛悔——痛悔自己違心地寫了不利於大法的話,並分別給了學校保衛科和當地派出所,讓他們看到、認識到想用強制改變修煉人的心必定失敗!堂堂正正的重新走入修煉中,弘揚大法、講清真相、揭露邪惡,做一個大法弟子此時此刻應該做的偉大而神聖的事。 強:我於2000年9月份,用我的行動選擇了我要走的路,散發真相資料,貼條、寫字等方式講清真相,而“悔過書”的陰影亦在我弘法、講清真相中慢慢消失。我將繼續投入到那轟轟烈烈的正法洪流中去,讓更多的善良的人知道真相,在正法進程中起著正法弟子應該起的作用。 我倆再次鄭重聲明:我倆違心、不情願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一切作廢!同時我們要堅定的清除邪惡、講清真相,正一切不正的,更加努力的跟上正法進程,多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偉大而神聖的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6/226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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