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聞金芳
我在派出所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我會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6/226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