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德英

    我於前年10月3日到北京正法,在火車站就被抓,關了半個月後,它們要我答應“三條”放我回家,我口頭答應了,它們又要我愛人寫了“三條保證”並要走了二千元錢。今年3月初,它們將我騙到派出所後,將我非法關進“洗腦班”,4月我寫申請回家,7月份社區書記和我愛人保我回去,我說:“不要騙我,出去後又要寫甚麼東西,又到派出所錄口供。”當時書記說:不寫東西,不到派出所,就這樣回來了。回來後才知道我愛人在4月也寫了“申請”。回來後通過學法悟到:對邪惡勢力一個字都不能寫,寫了全錯了。所以我聲明:我所說所寫的(包括我愛人寫的)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。堅定地修煉,堅定地維護法,做好自己應該做的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7/22695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