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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丙華

    我在被非法勞教期間,由於邪惡的迫害所做的一切違背大法的事、說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話,聲明一概否定、作廢。今後我一定要努力學法,勇猛精進,加倍彌補,走好正法弟子今後的每一步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7/226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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