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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振雲 2001年12月28日深夜,我被惡警無故從家�塈鴩哄C在派出所,當地“610”及派出所的惡警們對我進行極度的人格污辱。他們說:“對抓殺人犯都有法律程序,而對抓練法輪功的人無需任何法律程序,想甚麼時候抓人就甚麼時候抓,想判多久就判多久,想甚麼時候抄家就甚麼時候抄家,你想圓滿就給你澆上汽油燒死你,你就圓滿了。”還說:“我們可以把你的家人都給殺了,就說是你殺的”等等。對於這些,我都未曾理會。他們看這些招沒用,就讓另外兩個人將我帶到樓上的房間對我來軟的,沒多久,我妻子和女兒來給我送衣服(我被抓時,只穿了線衣和拖鞋)。他們就利用我妻子和女兒擔心我被關押的心理,讓我女兒按照他們說的替我寫了“今後不煉功”的“悔過書”。他們拿了“悔過書”看了看說:不行,在“不煉功”的功字前面加上“法輪”兩個字。然後對我說:今天對你例外一次,不讓你罵法輪功,罵你的師父,你就按照這個照抄一遍,我們就不抄你的家,否則,我們馬上帶人抄你的家。這時,邪惡鑽了我的怕心的空子,我妻子和女兒跟著我一直過著非常清苦的日子,我擔心家�堛漁悕M資料被他們抄了出來又會連累她們母女。怕心使我順從了邪惡的安排,我就按照他們寫的東西抄了一遍。 回家後,我心如刀絞,後悔不該抄寫所謂的“悔過書”,真的像大病一樣難受,這都是我平時學法不深所致。修煉是嚴肅的,法輪大法是萬古不遇的真法,而我卻在正法的最後關頭,做了一個修煉人不該做的事,給大法抹了黑,也在自己修煉的道路上留下了污點。我現在嚴正聲明:我女兒寫的和我照抄的“悔過書”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!今後,我要多學法,在修煉的路上走好每一步,並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8/227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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