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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瑞蓮 我於99年10月去北京上訪被抓回到街道辦班,吃住在那�堙A每天區政府來人要我們寫檢查,我們都不寫。後把我們分開單人住。讓我女兒寫了的一份東西,讓我簽字。七八個人圍攻我說:晚上七點新聞就給你們定性了……等等,會給子女帶來不少麻煩。當時由於學法不深,我簽了名。大法是嚴肅的,修煉是嚴肅的。每回想這一段經歷,從內心感到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今天特此聲明:我和女兒所寫的一切違背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!堅定地跟上正法進程。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8/227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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