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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羅先芝、鄭國珍 在2000年3月,我們地區的大法弟子紛紛被邪惡抓走進行洗腦,放一批又抓一批。我到鎮政府講清真象,要求放人,被關了兩天,又轉移關了5天,罰款1050元,要我寫“保證書”,交“保釋金”。在被迫害的情況下,非要別人給我代寫。我由於平時學法不深,違心地接受了別人代寫的“保證書”。在此我嚴正聲明“保證書”作廢。我要認真學法,珍惜師父給我們的一次又一次機緣,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8/227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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