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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姜俊芳

    我在派出所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堅定修煉。我96年得法,2001年3月4日,在家�堻Q派出所抓去非法拘留,回來後,派出所讓我寫“保證”,由於人的情和怕心,我就寫了,雖然沒有寫對大法不利的話,但我深深悟到,雖然不是發自內心的,是不情願的,也是在向邪惡妥協,這是自己的恥辱,是對大法的背叛。我很慚愧,回家後當天晚上就認識到自己錯了,不該寫,特別後悔,自己哭了好幾天,後來還是上派出所跟抓我拘留我的警長當面口頭聲明我寫的“保證”作廢,但是一直沒有上網聲明。通過學習師父的經文和閱讀《明慧網》的文章,今天悟到:這件事情很嚴肅,應該上網聲明,這樣也震懾了邪惡。所以特此聲明以前在派出所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堅定修煉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3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9/2284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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