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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尹枝鳳 我於96年6月得法,由於學法不深,在“7-20”違心地交了大法的書,2000年9月29日去北京天安門正法,由於修煉有漏,被邪惡鑽了空子,在去北京的車上被截,被送進戒毒所,後又轉送到看守所被刑事拘留,做了在拘留證上簽字、按手印等不該大法弟子做的事,被動地服從了邪惡,玷污了大法,給自己修煉留下了污點,真是痛心疾首。特嚴正聲明,凡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努力學法、精進、實修、助師世間行,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,圓滿隨師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元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9/228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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