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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宋春和

    我是1997年10月開始煉法輪大法的。在修煉中,大法淨化著我的身心,在法理上我明白了人生真正意義的所在,就是返本歸真。但由於自己修煉的不紮實,存在執著和怕心使我在看守所期間(2000年11月∼2001年2月)說了一些對大法弟子不利的話,使他們受到牽連,同時我又在“保證書、悔過書”上簽了字,回到單位又寫了“認識材料”,說了一些妥協的話,愧對了大法弟子的稱號。雖然當時很不情願,但關鍵還是對法不堅定造成的結果。現在我完全認識到了自己以前所說、所寫的一切是錯誤的,決心聲明作廢。重新走入正法修煉中來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一個大法粒子此時應該做的,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0/2290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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