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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秀飛 2001年9月4日晚10點多鐘,十幾名公安局、派出所警察突然闖入我家,不由分說到處亂翻,翻走我的寶書和經文,然後把我帶到派出所進行毒打、審訊,我沒有屈服,仍然堅定大法,他們又把我關進看守所,在看守所期間,我雖然對邪惡的審訊迫害沒有屈服,對大法也沒有動搖過,但由於自己對親情的執著沒放,而被邪惡鑽了空子。在親屬拿著我的手簽名時,沒有反抗,順從了邪惡,而且在釋放證上也簽了名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在派出所和看守所期間,我所有的簽字和簽名一律作廢。今後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0/229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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