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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大法學員、劉素琴、季蘭蘇 本人於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上北京上訪,半途被公安部門非法截回送往本地公安局,後又送到鄉派出所,被迫寫了保證書,十二月份它們又一次找到家中被迫寫了保證書,我在此聲明我寫的保證書已作廢! 本聲明包含人數:3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2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3/92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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