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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安鳳焱 我在做真相時被抓,非法關押72天。在這期間,執著心沒放下,又掩蓋自己,說了不該說的話,寫了所謂的“悔過書、保證書”、及簽了字。回來後,經過學法,深知自己這樣做是給大法抹黑,不配做大法弟子,我痛恨自己!我現在嚴正聲明:我所說的對大法不利的話、寫的“悔過書、保證書”、簽的字作廢!我今後要加倍彌補過失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“用理智去證實法、用智慧去講清真像、用慈悲去洪法與救渡世人”(《理性》)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0/229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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