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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大法學員、徐麗霞、候旭 以前公安機關讓我“簽名”,現聲明作廢。堅定學法、煉功,向世人講清真相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3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0/2290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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