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宋艷紅
在2001年所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加倍彌補過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1年2月16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0/2290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