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淑芳 我九八年二月得法以來,自己的身心受益無窮,能按照大法的標準去要求自己,作個好人,更好的人。在工作中兢兢業業,任勞任怨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,受到領導的信任,同事的讚揚。在法輪大法遭到污蔑和誹謗的日子裡,我只說了一個“煉”字,就受到單位的行政處分,開除黨籍,下崗以及愛人工作也要受到影響的迫害。由於自己當時學法不深,害怕“牽連”和貪圖安逸,被迫向邪惡妥協,寫了“保證書”,矇混過關。看著其他大法弟子勇敢地走出來證實大法,被抓、被勞教判刑,仍然堅貞不屈,相比之下,自己怎麼能對得起師父的慈悲苦度,深切地感到了曾經向邪惡妥協的恥辱。我嚴正聲明:曾經被迫向邪惡妥協的一切作廢。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“用理智去證實法、用智慧去講清真像、用慈悲去洪法與救渡世人”(《理性》)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1/2292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