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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霞 我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,2000年元旦前和幾位同修進京上訪,在北京火車站出站口被親戚截回,由於平時學法不精進,在考驗面前對法不堅定,常人的執著心太重,在壓力面前違心地說了不該說的話並在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。給大法抹了黑,造成不好的影響。我痛悔莫及、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。現在嚴正聲明,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一律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1/229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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