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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曉惠 本人在進京回來後,被當地派出所抓去,威逼我寫了“保證”,如不寫就把我送進監獄。由於當時沒有正悟,在邪惡的逼迫下寫了違心的“保證”。在此本人嚴正聲明:無論何時何地向邪惡勢力所寫、所說的任何違背“真善忍”宇宙大法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並聲明無論任何人所代寫的違背法輪大法的言論本人一律不承認。本人一定要堅修法輪大法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1/229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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