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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子蘭 由於學法不深,存在著許多怕心,所以於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邪惡辦班時,我寫了“保證書、包保合同書”。現在我早已認識到過去的做法大錯特錯,走錯了路。聲明過去所寫所說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廢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2/229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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