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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鄭江

    2000年12月份,我與同修進京護法,在天安門廣場打出“法輪大法好”橫幅,被抓後,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。後來被家�堭策^。在邪惡之徒的高壓下,在親情的逼迫下,由於我學法不深,又有對情的根本執著和怕心,我違心地寫下了“保證書”。後來看到《李洪志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》後,我痛悔、絕望,知道自己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。我知道自己所為不配做大法弟子。在同修們的幫助下,我又回到了正法的洪流中來,可是一年來,我一直沒有勇氣寫聲明,直到今天我才真正清醒過來。我是大法弟子,我不能再辜負師父的慈悲等待呀!我要對得起大法弟子這神聖的稱號,跟上師尊的正法進程,堅定不移的去捍衛大法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材料、文字全部作廢!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3/2311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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