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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玉芝、翟麗霞

    我和我母親是98、99年得法的。在2000年10月份被公安“審訊”過程中,由於我倆對法認識不清,也沒有嚴肅對待大法,出於無奈,所以我倆跟公安說了不該說的話,給邪惡舊勢力鑽了空子,助長了威風。使自己在修煉道路上不慎留下了污點。通過學法認識到自己是大法一粒子,不應該這樣做。也深深感到不配大法弟子的稱號,有愧於師父對我們的苦度,悔恨莫及!今特此聲明,我母女倆跟公安說的不該說的話作廢!並已從新投入正法中來,做一個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!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2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2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3/2311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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