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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美琴

    我在1999年9月9日早上公開煉功被派出所抓去,在深夜11點20分被逼迫下,寫的“保證書”聲明作廢。我在2000年3月份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公安抓回監視居住期間,在保安公司、家人逼迫下,由於自己學法認識不深,有執著心,抄寫別人的“悔過書”,家人寫的”保證”,單位領導寫的“保證”一律作廢。我本人是不承認的。今後我要堅修大法心不動,加倍彌補,修煉到底,跟師回家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3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3/2311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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