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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淑霞 我於一九九七年初修煉了老師的高德大法(法輪大法),從中受益很深,真是無法表達。但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和有執著心、怕心等,在99年“7.20”後,邪惡迫害的高壓下,說了不該說的“話”,為此悔恨不已,真對不起恩師的苦度之恩,在此我要鄭重聲明:以前的“話”一律作廢。決心彌補過失,從新跟上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緊隨師父,做一名真正的大法弟子,直至圓滿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4/231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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