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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長英

    我一九九九年得法。2000年2月初,因我丈夫1999年12月29日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邪惡送回後,被迫離家出走,本地邪惡之徒便把我和兩週歲的兒子抓去。因為當時本鎮關押了許多大法弟子,我看到了其他的功友法學的紮實,在如此邪惡的環境下能夠圓融好、證實好大法,我羨慕這些大法弟子,同時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。我暗下決心以後一定要抓緊時間學法,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但是邪惡之徒問我煉不煉法輪功時,我曾說過不該說的話,給自己留下了污點。因此,我在此嚴正聲明:以前說過的“話”全部作廢!從今以後無論邪惡怎麼猖狂,強制改變不了人心,我要作一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,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(《心自明》)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我奉勸所有還在迫害大法、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之徒,趕快縣崖勤馬,棄惡從善吧!否則,等生命在層層被滅盡時,後悔就晚了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1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6/233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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