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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段桂蘭 我於2000年12月因發真相材料被抓後,被非法判二年勞教。由於我對法理解不深,被邪惡帶動,誤入歧途走向了邪悟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,寫下了“保證書、悔過書、揭批材料”,做錯很多對不起大法的事,給大法和師父造成很大負面影響,給大法抹黑。所有這些都是大法弟子決不應該做的事,我悔恨自己,我對不起大慈大悲的恩師,我錯了。師父在經文《心自明》中說:“放下執著輕舟快 人心凡重難過洋”。我嚴正聲明,我所寫的一切和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將自己的生命融入到助師正法中去,我要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6/233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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