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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桂珍 我是98年有緣得法的。自從得法後,以前身體的病全部消失達到了一身輕。2000年12月份,我被警察抓走,在拘留所裡,由於平時學法不精進,各種執著怕心沒有放下,做了對不起偉大的恩師的事,在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,這是我最大的恥辱,對師尊的最大的不敬。每當我想起這些,後悔莫及,恨自己學法沒有學透。在師父多次點化下,通過學習新經文,自己悟到,師父為了弟子耗盡了一切,為弟子承受了太多太多,我們還有甚麼放不下的呢?我決心在最後的時間�堙A堅修大法緊隨師,抓緊時間向世人講清真相,助師世間行。嚴正聲明明:以前所簽的字全部作廢。重新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1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6/233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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